古语,“将欲取之,必先与之”,出自《老子》三十六章:“将欲夺之,必固与之。”意思是想要夺取些什么,得暂且先给些什么。在战争时期,指先付出代价以诱使对方放松警惕,然后寻找机会夺取。在现实生活中,同样可以利用这个理论,解决一些实际问题。电锯的发明,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。从原来人拉锯锯木料的锯动(实则是人动),到后来的人推木锯不动(实则是木动),思维方式的变动,带来的是人类劳动的大大减轻。
同样,用这个原理也可以解决一些生活小事。一日,10岁的儿子想喝蜂蜜水,自己打开蜂蜜瓶子,向杯子里倒蜂蜜。因蜂蜜太少,费了很大劲,也没倒出想要的量。但从瓶子外部能看到,瓶子内壁上还挂着不少蜂蜜,因太稠,不易倒出。我在一边提醒到:“你把杯子里的水倒在蜂蜜瓶子里,试一下,是不是就可以倒出来了。”他略微思考了一下,按我说的做了。果然,瓶子里的蜂蜜几乎全倒进了杯子里。他甜甜地喝了一杯蜂蜜水。
事后,我告诉儿子:“这件事,给我们也提醒了一种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,那就是逆向思维方式。它是对司空见惯的或已约定俗成的事物反过来思考的一种思维方式。当要解决一个问题,从正面思考不能解决时,可以探索一下从反面思考来解决。”“反其道而行之”,让思维向对立面的方向发展,从问题的相反面进行思索,同样也是解决问题的一种有效方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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