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代王翰《凉州词二首其一》新解
“葡萄美酒夜光杯,欲饮琵琶马上催”,是唐代边塞诗人王翰的著名的小诗,并载入小学语文教材。然而,从这首小诗问世以来千余年,诗评家对这两句诗的解释各不相同,让读者无所适从。因而笔者认为有重新解释的必要,以还其本来意义,以便我们正确理解与继承我国的传统文化。
一、原诗
首先,请看原诗:
凉州词二首其一
唐王翰
葡萄美酒夜光杯,欲饮琵琶马上催。
醉卧沙场君莫笑,古来征战几人回?
二、诗解争议之处
对于这首小诗,诗解争议之处在于前两句。主要表现如下:
(一)诗中的葡萄美酒产于何处?是西域还是大唐?
传统的解释认为,葡萄酒自汉朝由西域传入中原,但用来酿酒的风气到唐朝还是以西域为盛,所以是西域的特产。笔者认为,不是西域的特产,而是大唐自己生产的。理由有二:
从逻辑上看,这首《凉州词》创作于唐开元年间。史称“开元盛世”。国力强大,财政收入稳定。商业十分发达,国内交通四通八达,城市更为繁华,对外贸易不断增长,波斯、大食商人纷至沓来,长安、洛阳等大都市商贾云集。唐朝进入全盛时期,中国封建社会达到顶峰阶段。凉州在今甘肃省河西、陇右一带,当时是唐朝的边塞,所作战的对手应该就是大漠胡天的少数民族,怎么能能饮“西域特产”呢?
从葡萄酿酒技术来看,唐朝早已掌握了酿制葡萄酒的技术,饮用葡萄酒在当时从宫廷到民间常见。例如,唐代诗人刘禹锡喜欢喝酒,有专门写葡萄酒的诗:珍果出西域,移根到北方。昔年随汉使,今日寄梁王。上相芳缄至,行台绮席张。鱼鳞含宿润,马乳带残霜。染指铅粉腻,满喉甘露香。酝成十日酒,味敌五云浆。咀嚼停金盏,称嗟响画堂。惭非末至客,不得一技尝。《和令狐相公谢太原李侍中寄蒲桃》这首诗的大意是,太原的李侍中遣人送来马乳蒲桃,即今日葡萄,朋友们聚在一起品尝分享。这葡萄是又香又甜,大家不住地停杯称赞:要是拿这葡萄酝酿成美酒,一定会比名酒五云浆更好喝。待到赴宴的最后一位客人到来时,葡萄已经一串也不剩了,以致于早到的客人都觉得难为情。这首诗说明当时人们很喜欢吃葡萄和饮葡萄酒,同时指出了葡萄酒是自己酿造“移根到北方”。
韩愈是唐代杰出的文学家、思想家、哲学家和诗人。在生活中他也喜欢葡萄和葡萄酒。他在《燕河南府秀才得生字》中有“柿红蒲萄紫,看果相扶檠。芳茶出蜀门,好酒浓且清”的诗句。韩愈还自己动手种植葡萄。唐朝另一位唐朝大诗人白居易也留下不少葡萄与葡萄酒诗。《和梦游春诗一百韵》中有“带襭紫蒲萄,袴花红石竹”的诗句;在《房家夜宴喜雪戏赠主人》中有“酒钩送盏推莲子,烛泪黏盘垒蒲萄”的句子;在《寄献北郡留守裴令公》中有“羌管吹杨柳,燕姬酌蒲萄”的诗句。当然,还有很多文人名士喜欢葡萄酒,这里不赘述。
我国关于葡萄酒的最早文献出自司马迁的《史记》。公元前138年,外交家张骞奉汉武帝之命出使西域,看到“宛左右以葡萄为酒,有钱人藏酒至万余石,久者数十岁不败。俗嗜酒,马嗜苜蓿。汉使取其实来,所以皇帝始种苜蓿,蒲陶肥饶地。及天马多,外国使来众,则离宫别观旁尽种蒲陶,苜蓿极望”(《史记?大宛列传》第六十三)。大宛是古西域的一个国家,在中亚费尔干纳盆地。这一例史料充分说明我国在西汉时期,己从邦邻学习并把握了葡萄培养和葡萄酿酒技能。只是到了近代数百年间,由于连年的战火,我们把葡萄酒酿制技术丢给了西方,现在只能进口。
(二)“夜光杯”何指?
一种观点认为是“用白玉制成的酒杯,光可照明”。另一种观点认为是,相传是周穆王时代,西胡用白玉精制成,因“光明夜照”得名。笔者认为,这两种观点都站不住脚。请问,有多少将士?如果每人一只酒杯,哪来这么多“夜光杯”?显然不可能人手一只“夜光杯”?更不可能只是诗人手中的是“夜光杯”,其余的人不是。那么,到底是什么杯?
这要从诗人创作的时空背景来推断。时空背景应该是:塞外,某晚,唐朝大营战前动员酒会,而且是大营的露天酒会。因为,那时塞外守边,环境艰苦,不会有现代帐篷或大礼堂和电灯灯火。将士们应该借着“篝火”、“火把”或“月光”在露天(大帐外)举行酒会,“火光”或“月光”照在酒杯上就成为“夜光杯”了。这种情形是符合塞外战时军营艰苦生活的实际。看起来作者具有“革命的乐观主义”,借用“夜光杯”这一宝物指代将士们用的酒杯。“夜光杯”是借代,不是实指。
(三)“欲饮琵琶马上催”到底是何意?
这一句争议最大。此诗句一致认为是2 5句式,“欲饮”意为“刚要饮”,无争议。争议点在“琵琶马上催”。而且两种观点截然相反。
一种观点认为是:刚要饮酒,琵琶乐队就催促出征。认为“琵琶”是战时用来发出号角的声音。另一种观点认为:刚要饮酒,琵琶乐妓就开始弹琵琶助兴催促喝酒。
第一种观点显然违背常理。“琵琶声”不可能成为战时“号角”,历史资料并无此说。本来就是战前动员酒会,将士“刚要饮”,就下令出发,不符合常理,又没说发现敌情。第二种观点对一半。“琵琶声”的确是助酒兴的。但是,军营里怎么会有“乐妓”呢?怎么又是在“马上”呢?女人在古代是不可以随军作战的。原来,那时,弹拨乐器都称为琵琶,且琵琶手都是马上所鼓的男士,不是女士。看起啦,唐时军营里有专门的男士琵琶乐队,骑着高头大马,为将士们表演助兴打气!就像我们部队的文工团。有史料为证。百度百科载:
“琵琶”在古代并不指现今的琵琶,而是各种弹拨乐器的总称,它们也被称为“胡琴”,“胡”就是泛指我国边缘地区西域的各民族,这种“马上所鼓也”的乐器在当时基本上都是一些外来乐器,早期传入我国中原的琵琶是直项(长颈)琵琶,直项琵琶曾经风靡一时,可伴奏,合奏以及独奏,它的一个演奏特点就是用手指鼓弦,大约在南北朝时代,曲项(短颈)琵琶也传入我国,曲项琵琶的兴起,是在北周武帝的时候开始的,到隋唐时,为区别于早已流行的直项琵琶改用胡琵琶或胡琴相称。到唐朝时,琵琶成为当时燕乐乐队中的最主要乐器,与此同时,也产生了一批富有强烈艺术感染力的琵琶独奏曲,如《凉州》、《薄媚》等。琵琶在唐朝得到极大的普及和发展。上至宫廷,下至民间,都成为一种雅俗共赏的乐器,不仅皇帝,士大夫已弹琵琶为荣,而且一般平民百姓也以弹琵琶为时尚,甚至两军对垒,也以琵琶作为馈赠礼物,即所谓“两军相见醉琵琶”,当时也产生了许许多多的琵琶诗词,“凉洲七里十万家,胡人半解弹琵琶”
至此,小诗意义明确了,不再赘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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